研究并審定語言文字标準和規範,制定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标準;指導地方文字規範化建設;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研究與應用。
[職責細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教育部職能配置内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108号)中關于内設機構的規定,現将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職責細化如下:
①制定和審定漢語漢字的規範和标準,指導地方參與規範标準的立項調研、制标論證和完善修訂工作;
②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制定和審定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标準,完善已有的規範和标準;
③制定和審定漢語漢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規範和标準;
④語言文字信息處理工作的部級協調與宏觀管理;
⑤監督檢查信息技術産品中漢語漢字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标準的貫徹執行情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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